近日,成都市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于《進一步改革完善藥品生產流通使用政策若干措施的通知》,在出臺的多項措施中,特別提到鞏固破除“以藥補醫”成果。
成都市將全面落實政府對符合區域衛生規劃的公立醫院的投入政策,鞏固破除“以藥補醫”成果,建立公立醫院由服務收費和政府補助兩個渠道補償的新機制。堅持醫療、醫保、醫藥聯動,統籌推進理順醫療服務價格、允許慢性病患者持處方到社會零售藥店購藥等改革。醫療機構應按藥品通用名開具處方,并主動向患者提供處方,門診患者可以自主選擇在醫療機構或零售藥店購藥,醫療機構不得限制門診患者憑處方到零售藥店購藥。健全公立醫院醫療費用控制目標管理和監測考核制度,定期公示。
將醫藥費用控制情況與公立醫院財政補助、評先評優、績效工資核定、院長評聘等掛鉤,對達不到控費目標的醫院,視情況核減或取消資金補助、項目安排,并追究醫院院長相應的管理責任。
同時將探索建立醫保定點醫療機構信用等級管理和黑名單管理制度。逐步完善智能監管系統,發揮省、市聯動機制,加強對定點醫療機構的監管力度。加強醫?;痤A算管理,大力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建立總額控制下的按病種、按人頭、按床日付費等多種付費方式相結合的復合型付費方式,逐步減少按項目付費。合理確定醫保支付標準,將藥品耗材、檢查化驗等費用由醫療機構收入變為成本,促使醫療機構主動規范醫療行為、降低運行成本。
提高仿制藥療效 支持中藥制劑進醫保支付
完善藥品生產流通使用各環節,讓老百姓買得起藥,買得到藥,成都市政府日前大力推出多項措施。
嚴厲打擊制售假劣藥品:成都市將強化生產源頭管控,監督藥品生產企業嚴格執行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督促企業落實藥品安全主體責任。強化案件移送工作,嚴厲打擊制售假劣藥品的違法犯罪行為,及時移送職務犯罪案件線索,依法懲治職務犯罪。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提高仿制藥質量療效:成都市將鼓勵市內科研機構和科研人員引入市外品種開展仿制藥一致性評價工作,成為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
支持藥品生產企業加強專利信息分析,加強新藥研發和專利到期藥品仿制;加快按通用名制定醫保藥品支付標準,盡快形成有利于通過一致性評價仿制藥使用的激勵機制。
保障患者用藥需求:成都市繼續加強短缺藥品、低價藥品、兒童藥品供應監測,形成生產、銷售、使用全鏈全域分析預警和信息對稱機制,采取定點生產、應急儲備、多方調劑等措施,保障短缺藥品、低價藥品的有效供給。繼續推進專利藥品、首仿藥等降價行動計劃,采取注冊承諾、藥品談判、集中采購、醫保支付等多種措施,在保障有效供給的前提條件下,將專利藥、首仿藥等藥品價格調控在合理范圍內。優先支持質量可靠、療效確切的中藥制劑納入醫保支付范圍。
醫藥代表不得承擔藥品銷售任務:成都市加大藥品流通領域違法違規案件查處力度。加強監督檢查信息發布,完善行政監管通報制度。同時,將加強對醫藥代表監督管理,醫藥代表只能從事學術推廣、技術咨詢等服務,不得承擔藥品銷售任務。對核實的醫藥代表失信行為記入個人信用記錄。
強化藥品價格監測監管:成都市將確保藥品出廠價格信息可追溯,做好與藥品集中采購平臺、醫保支付審核平臺的互聯互通,加強與稅務機構有關數據共享。健全藥品價格監測體系,建立藥品出廠價格信息可追溯機制,促進藥品市場價格信息透明,杜絕“劣幣驅除良幣”現象。
采用“網訂店取”等新型配送模式:成都市支持藥品流通企業創新互聯網藥品經營服務,采用“網訂店取”“網訂店送”等新型藥品配送模式,拓寬藥品流通渠道,提升藥品流通效率,減少交易成本,改善消費體驗。